中国海关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,对一些品牌货物进行查验力度,如果贵司快件涉及品牌货物,请参考附档及下邮的相关内容
以避免货物被查验,
1. 货物如果有品牌,中文清单必须如实申报品牌,不能申报为“无品牌型号”;
2. 如果受海关备案保护的品牌,必须提供合法的品牌授权书,如附件(海关授权备案截屏或类似的一次性授权书)。
3. 寄件时将海关认可的授权书(海关备案截图或类似朗科这种的授权书)用窗口贴(单独窗口贴,不要与运单共用)贴附在与运单同面的箱面
、与品牌权利人确认品牌是否有在“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”备案
2、与品牌权利人确认是否已将发件人登记在备案系统的“合法使用人”清单中
3、发件人如实申报品牌信息
4、涉及中国海关备案品牌的,快件随附“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合法使用人信息”载图
5、或提供一次性授权书
• 抬头:深圳邮局海关
• 授权许可产品栏:货物品牌、数量等信息要与实货一致。
• 日期:一次性授权确认书签署日期需包含货物出口申报日期
6、未在中国海关备案但是目的地知名品牌的,提供品牌权利人授权书复印件随货 |